事件缘起于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的一次“保健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其中发现海王生物控股子公司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逸韵软胶囊”的外包装标示与批准内容不一致。部分财经媒体进行了报道,获知相关信息后,海王生物迅速与药监局沟通,经确认海王牌逸韵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00191)已于2010年5月4日由北京普利源商贸有限公司转让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外包装标示与批准内容不符的情况。
药监局也于5月24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有关保健食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进行确认;同时在5月25日发布的抽检情况通报汇总表中,已将海王生物相关产品给予剔除。
或顾虑于不实信息可能对股价产生不利影响,海王生物还于公告中指出公司逸韵软胶囊去年销售额约为167.98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0.02%;净利润约为23.64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的比例约为0.4%。逸韵软胶囊所占公司的销售和利润均很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