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信息时报》
天价月饼,缘于过度包装。过度包装不仅增加消费者负担,而且浪费资源造成大量垃圾。的确,月饼包装是该有个标准了。但在我看来,只有月饼包装标准还不够,应立法对过度包装说“不”。
首先,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普遍。除了月饼、茶叶、糕点、酒、饮料等食品以及化妆品外,过度包装已波及到药品、洗涤用品、服装、书刊等民生用品。只制订月饼或几种商品包装标准,无异于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只有出台一部《包装法》,才能有效解决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
其次,没有法律支持标准难执行。杜绝过度包装不能靠商家自觉,也不能只依赖制订标准。有了标准,还必须明确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以及处理和处罚的依据。否则,就可能出现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随意执法。一旦出现问题追查起来,相关部门也有可能推诿塞责。
对过度包装说“不”,美国、日本、加拿大、荷兰、德国、奥地利、法国等国依靠的是专门的包装法规。比如日本,就有《容器包装法》。而我国,除了一些零散的标准和原则性的法规,尚无一部系统的商品包装法规。所以,重要的是加快商品包装法的立法。□纪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