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自松材线虫疫区的木质包装携“无效声明”频频叩击国门,细究原因,主要存在四个方面:一是国外供应商不了解我国木质包装检疫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对木质包装的概念理解不全面;二是国外供应商想蒙混过关;三是弄虚作假;四是钻惯例的空子。因为无木包装声明和非针叶木包装声明只要供应商自己声明即可,而一旦受理报检后,按照惯例,不符合要求的可作除害处理,交纳1000元左右的罚金,很少被退运,供应商很乐意接受这种处罚,因为这点罚金对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美元的货值来说显得微乎其微,更何况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内进行热处理费用相当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