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的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其内容应有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等;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价格和交货期;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什么是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