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依法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该如何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