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对方提出诉讼离婚只要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二、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具体偿还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