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我国的一个大产业,去年全行业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1007.68亿元,同比增长20.52%。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非标准化、非工业化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这直接导致食品安全的可控性差。从陈馅月饼、注水肉,再到劣质婴儿奶粉,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隐患都与生产经营者信用意识淡薄、监管者信用管理缺失有关。可以说,不讲诚信,靠蒙骗消费者,赚取昧心钱,是当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绿色通行证。信用既是市场交易的要素,也是市场交易的条件;既是市场交易的手段,也是市场交易的环境。因此,信用建设是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的治本之策,急需从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制度。
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宣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眼下许多企业信用意识淡薄,甚至漠视信用、不以失信为耻在很大程度上与信用信息不能在全社会互联互通、信用资源不能共享有关。例如有些生产企业已经因违法生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但经销企业却因为不知情仍在销售其产品,直到对消费者造成侵害引发投诉,有关部门才将生产企业情况公之于众。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把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时公开,建立便捷的查询系统,为信用制度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提供详细、准确的信用信息库。在此基础上,依照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建立起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以及公开、及时、透明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使信用信息真正成为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
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褒奖守信、惩戒失信,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到实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信用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建立红、黑名单,对长期守法诚信的红名单经营企业给予宣传、支持、表彰,并在证照年检、质量抽检、出口报关等方面给予便利,建立长效保护和奖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严重的黑名单失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以警示、公告、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进行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