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一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社保,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前或婚内有约定,即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社保就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社保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