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的特点是它的通用性,即不论何处生产的同种药品都可用的名称,通用名称如头孢氨苄;商品名又称商标名,即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物制剂可以起不同的名称,具有专有性,不得仿用,它是药品质量的标志和品牌效应的体现,也是保护专利的一项重要措施。例如;左旋氧氟沙星注射液就有“利复星”、“左克”等名称,国家卫生部规定:使用商品名的西药剂必须在外包装商品名下标明其通用名称。
3、有效期:是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就是说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按年月顺序,一般表达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或用数字表示,如有效期至2009年10月,或表达为有效期至2009.10、2009/10、2009-10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