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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4/6/19 5:24:51发布25次查看
很多小伙伴在用人单位工作很久的时候,用人单位想跟他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不是有期限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性强、需要保持人员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就业,钻研业务技术。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1、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立法者在该条款中也仍然为用人单位留下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空间,即在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或者劳动者虽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等协商,仍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有赔偿吗
要分情况而定。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对于以上的相关知识内容,想必大家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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