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关国家机关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此外国家还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劳动能力丧失国家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