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是能撤销的。但需满足如下法定情形:登记后发现登记事项与事实不相符的;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重复登记的;以及登记的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等。版权登记可以撤销吗?的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