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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中存在的误区

2024/6/12 2:33:33发布25次查看
房产转让中存在的误区
转让房产过程中的误区是:一房两卖一个合同有效另一个合同无效;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必然无效;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无效;未使用官方版本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期房买卖合同无效;只要对方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定金构成违约;购房后可以清走原租客或者单方改变原租赁合同。房产转让中存在的误区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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