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是送达当事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机关制作,用于记明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