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需要出卖人承担。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怎样处理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