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决定,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存在倾销,中国氯丁橡胶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8条和第29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4年12月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被调查产品时,应根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氯丁橡胶用途十分广泛,主要用做电线电缆护套、胶管、耐油橡胶制品、耐热传送带、印刷胶棍、胶皮水坝、建筑用密封条、公路填缝密封胶、桥梁支座、油田用电线防水帽、阻燃橡胶制品、各种密封圈垫以及化工设备防腐衬里和氯丁橡胶胶粘剂等。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日本电气化学工业株式会社2%、日本东曹株式会社0%、其他日本公司151%,所有美国公司151%,朗盛德国责任有限公司32%,埃尼橡胶法国有限公司53%,其他欧盟公司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