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资料需要几份
离婚起诉资料需要两份,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离婚起诉状;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三、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可以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是能依法判离婚的,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准予离婚的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