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方式
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方式如下: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或者放弃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附有义务的遗赠,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二、受遗赠人用承担债务吗
受遗赠人用承担被继承人的遗留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受遗赠权是形成权吗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具有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等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