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的感觉是一种错综的复杂的过程,根据科学上的解释及定义——色彩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因为光源照射到物体后,其透(或反)射的光再刺激肉眼以产生色彩的感觉,所以色彩的形成不仅是与光的刺激有关,也与肉眼的视觉器官有关。针对上述解释及定义的说明,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色彩形成的基本要件:1.光源(light;source),2.物体(object;attenuator),3.观看者(viewer;observer),为色彩形成的基本要素。既然色彩是肉眼的视网膜受光刺激所引发的现象,所以光对于色彩的形成就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然而光是什么呢?光是一种电磁波,因为光具有反射、干涉、偏振等波的特性,而且光与物体作用的光吸收现象,它又是一种带有能量的光量子,所以光兼具有波动及量子的物理特性。光的物理特性由光的波洚及能量来决定——光的波长决定光的颜色;光的能量决定光的强度。由于电磁波的范围相当大,其包含宇宙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微波等,但是真正能够在人眼的视觉系统上产生色彩感觉的电磁波是可见光波,其波长范围大约在380nm到780nm,在这段可见光谱中,不同波长的电磁波则产生不同的色彩感觉。
一般的光源是由不同波长的单色光所混合而成的复色光,所谓的“单色光”是指白光或太阳光经三菱镜折射所分离出光谱色光——红、橙、黄、绿、蓝、靛、紫等七个颜色,因为这种被分解的色光,即使再一次通过三菱镜也不会再分解为其他的色光,所以将这种不能再分解的色光叫做单色光;而由“单色光”所混合的光称为“复色光”。自然界中的太阳光及人工制造的日光灯等所发出的光都复色光。
对于光的本质有初步的了解之后,我们将进一步的探讨光照射到物体所产生色彩的效应及作用。自然界的物体可以区分为两类:
1. 发光体——是指能向周围空间辐射光的物体,亦称为光源。
2. 非发光体——是指自然界中发光体以外的所有物质。
非发光体只有地光源照射下才能显现出色彩,所以没有光,就看不到物体的颜色,也就没有色彩感觉。不同的物体因为其分子及原子结构不同,因此,当入射光照射在物体上时,某一波长的入射光与物体本身的特性相符时,物体就吸收此一波长的入射光,而将剩余的色光反射出来,显现出物体的色彩,所以物体表面形成色彩的原因在于物体对于光的选择性吸收与反射的结果。人们所看到的物体颜色是光与物作用后,所反射或透射的色光。另外物体吸收与物体本身的特性相符的波长入射光,会使得物体的电子能阶跳运至高能级的轨道上,这种现象称为光吸收;而因为电子能阶跳运至位于高能级的轨道上时是较不稳定的,所以电子随后又回到原来稳定的轨道上,并将吸收的光幅射能以热的形式释放出来,或部分以光幅射能形式释放出来。
所以物体呈现什么颜色,与该物体对可见光中各波长单色光的选择性吸性有关,而物体对可见光中各波长单色光的选择性吸收则取决于物体本身的物理性质及化学结构。光是人眼感受到色彩的唯一原因;物体的颜色是物体本身对光刺激所拥有的特性。最后,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自然界的物质本身可以说是无色的,因为物体本身对于光源中不同波长的色光,产生光波的选择性吸收,才决定物体本身的颜色。故无光则无色,是光源赋予自然界多彩多姿的缤纷色彩;光源是色彩显现的第一要件,光源的变化对于色彩的显现具有绝对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