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几天通知对方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决定受理后,会在五日内通知对方,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写
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三、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所需诉讼费用如下:
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比如北京法院收75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20 万元的部分, 按照 0.5% 交纳。
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就需要再等上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要是此时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话,则也是不需要等6个月那么久的时间,也是可以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