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遗嘱的范文怎么写
继承遗嘱的范文是一般情况下,应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遗嘱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遗产基本情况、分割方式、分割时间、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内容,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遗嘱继承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遗嘱继承的时效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到遗产处理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