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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区别

2024/5/11 12:19:03发布24次查看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知道很多人对于职务侵占罪是比较陌生的,大多数听到是盗窃罪这个是比较熟悉的。那么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区别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盗窃罪主体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单位人员;盗窃罪利用偷盗手段,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盗窃罪侵犯的是任何公私财物,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本人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财物。
二、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
(一)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前者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三)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四)前者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五)前者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六)前者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三、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二)客观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
(三)主观上不同。挪用公款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挪用公款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从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为了防止一些职务侵占犯罪的产生,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也应该制定好相关的制度进行制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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