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卫营商环境,维护诚信、公平、健康的商场基本准则,淘宝网近期申述了一批“工作吃货”,索赔一元钱。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定,认定被告周某的歹意退款行为显着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气,系滥用淘宝会员权利,危害平台正常运营次序,判定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记者得悉,周某案是淘宝网申述歹意退款系列案中,法院第一个作出判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12月2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场监督管理投诉告发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日子消费需要购买、运用商品或许接受服务,或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这意味着,在监管层面,“工作索赔”、“工作吃货”等歹意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
下单633笔,请求退款624笔却拒不退货周某的网购真实过分异常。
依据法院的判定认定,事发时还不到20岁的湖南女子周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淘宝账号,并分别下单,其间,在2023年6月7日至6月16日期间下单289笔,当月请求退款281笔,退款成功277笔,实践退款金额3854.54元;在2023年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下单344笔,当月请求退款343笔,退款成功335笔,实践退款金额18842.53元。
这一个多月里,周某共计下单633笔,请求仅退款624笔,退款成功612单,金额3.2万余元。
一连串的数字背面,是商家的愤怒:周某仅退款而不退货。
在周某填写的退款理由中,表述高度一致,连错别字都一样。
更为恶劣的是,周某还曾通过虚伪退货,或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