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执法人员,记者来到超市某个体摊位前,首先看到的是醒目的降价销售花生油的广告牌,有部分消费者正在购买,销售的食用植物油采用的是5l小白塑料桶罐装,以每斤5.4元的价格销售。业主见到执法人员的到来,神志非常慌张。据业主交待,所销售的植物油是从一个小型公司以每斤3.4元购进的散装油,再罐装到自己购买的5l小白塑料桶中以每斤5.4元的价格销售。据执法人员介绍:此食用植物油实属违规上市食品。执法人员当场对此批食用植物油进行查封并立案待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加贴食品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注产品的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等内容。同时,生产食用植物油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检验和不合格产品不能出厂,对检验合格的加贴市场准入标志“qs”方可上市出售。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先购食用植物油时一定选择正规厂家的产品,不能贪图便宜,购买既无“名”,又无“qs”标识的食用植物油,这样的植物油质量无保证,吃了可能会危害到你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