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2、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和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