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刑事拘留后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后检察院不起诉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拘留不起诉说明检察院不认为犯罪,不会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这个时候的案底是会跟随当事人一辈子的,是不会进行消除的。
三、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