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由两人协商处理。如果存在争议或不满导致协商不成,那就让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婚姻法》对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以下规定:
1、工资、奖金工资、奖金主要是指双方在保持夫妻关系期间,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保持婚姻关系期间内因生产、经营等的商业行为所得的利益。其形式有许多种,如设立公司、企业或经营个体经济或于他人合伙经营等形式。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指通过脑力活动所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和知识财产所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其收益是指因智力成果和知识财产所获得的报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益归二人共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是指夫妻之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或赠与方式所获得的财产。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时,该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但明确规定只能归其中一方的不能算是二人的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司法部门针对财产分割问题,给出了以下几种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的规则:
1、均等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夫妻分居两地,财产分别管理当夫妻双方分居两地时,各自保管自己的财产。如果双方财产差距过大,财产相对多的一方应适当抵偿给财产相对少的一方。
3、受赠礼金等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还没有一同居住,但所收的礼金等应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提出离婚,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受赠礼金应该归还受赠方。
4、有经营能力的一方管理生产资料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双方一同经营生产资料。在分割财产时,可将其分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这样更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发展,但取得该财产的一方应抵偿给相对方该财产一半的价值,这样就不会让相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