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所侧重,同时也充分考虑用人单位利益。印刷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其职工成分复杂、流动性大,很难把劳动者和企业的关系绑定。在印刷业进入薄利时代的今天,《劳动合同法》对印刷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道用工难题。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最主要的内容是:用工不能不签书面合同,合同再不能一年一签,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试用期不再是廉价用工期,企业辞退员工不能再轻而易举,规章制度不再由单方决定,企业不能通过劳务派遣规避风险。其中对各界最为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在具备特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之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因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此外,在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约一般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印刷业10种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配套的政策,法律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业内人士分析该政策的出台是件好事,但具体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印刷废弃物的处理成本之高,让处于微利时代的印刷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
2008年6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修订后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印刷业在内的几十个行业的49类危险废物被列入。印刷行业危险废物主要有7种:感光材料废物、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汞废物、含铅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这些废物主要来自废显(定)影液、胶片及废像纸,废蚀刻液、黏合剂,印刷线路板制造过程中。镀铅锡合金产生的废液,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橡皮版印刷,以及清洗印刷工具产生的废有机溶剂。
11、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出台
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增长8%的目标,步入2009年以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相继出炉。1月14日,钢铁和汽车产业振兴规划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月4日,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也获原则通过;2月11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2月19日,轻工业和石化产业振兴规划获得通过;2月25日,有色金属和物流业振兴规划也获通过。至此,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部出炉,其实施时间将从2009年至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