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缔结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6、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等。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达成的合意是具有法律的效力。合同自由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