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变须知
(一)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供给代理改变服务,亦不认可任何私下的替换运营主体及转让店肆行为,相关改变流程及规范均以天猫页面为准。
(二)请求改变的店肆及主体必须照实供给资质和信息,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的,相应店肆及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天猫将不再与其进行合作。
(三)天猫可根据实际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运营状况、服务水平等要素)决定是否允许改变主体,同时天猫可在请求改变及后续运营阶段要求客户供给其他资质。
(四)请求主体改变的店肆无需付出额外的服务费用。
(五)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开展动态及消费者购买需求,如需改变该规矩,天猫将提早进行公示。
(六)主体改变中触及新主体及店肆的相关要求,该规矩未清晰的,以天猫规矩及当年度的天猫入驻规范为准。
二、店肆和主体要求
1、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的旗舰店能够请求主体改变:(1)现主体和新主体具有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操控人,且操控联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2)新主体是品牌商系统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3)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2、符合以下要求的专卖店能够请求主体改变:现主体和新主体具有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操控人,且操控联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请求改变的天猫店肆需状况正常可访问。
2、请求改变的店肆入驻天猫须满一年。若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系统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的,不受该开店时间约束(仅限旗舰店)。
3、同一店肆近365天内仅能改变一次。
4、请求改变的店肆近365天内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须小于24分,严峻违规行为累计扣分须小于12分,且不存在进行中的违规或申述。
5、请求改变的店肆不存在拖欠费用的景象,包含但不限于店肆在淘宝客、菜鸟、保险、供销渠道等阿里相关渠道发生的费用,以及天猫保证金、天猫软件服务费、天猫软件服务费年费、阿里金融贷款等。
6、请求改变的店肆在执行改变时,需求确保已结束天猫双11、双12、聚划算、淘抢购、众筹等活动。
7、请求改变后,新主体若在天猫开设多家店肆的,则店肆间运营的品牌及/或产品不得重复。8、现主体及新主体在天猫诚信运营,不存在非诚信运营记录。
四、请求材料:请求主体改变需求供给的材料包含现主体和新主体的联系证明材料、新主体和品牌商的联系证明材料以及新主体符合最新的天猫入驻规范的运营资质等。天猫店肆运营主体发生改变的时分,商家能够仔细阅读以上的规矩,按照改变的规矩来操作,不然的话会影响天猫店肆运营主体的改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