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的劳动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的试用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但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不能只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企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企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辞职工资的结算按照工作日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