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合同审核主要核哪些内容

2024/4/29 2:21:03发布20次查看
一、合同审核主要核哪些内容
合同审核主要核:主体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合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合同审查有什么要注意的
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1.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
在审查中,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对方是否是企业法人?有无法人执照?若对方自称是个体户,应审查其有无营业执照。同时,还要看对方有无经营合同标的物的资格(如: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等)。这里需要一提的是,光看手续还不行,最好作一下侧面了解,以免让对方以假乱真,使法律顾问单位上当受骗。
2.对直接实施签订合同的签字人的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查签合同人的年龄,看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是代理人的,看代理手续是否齐全,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最好不同原来无任何业务关系,现持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空白合同用纸的业务人员签订合同。因为同这样的人签合同,带有很大的没有代理权或超权风险。按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 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
现实生活中,常有拿别人的加盖印章的合同空白用纸行骗的人,他们一旦收到货,便逃之夭夭,受害方找签订合同单位,往往不是没有,就是该单位早向公安机关声明合同用纸丢失作废,因而对合同的供方产生不应有的损失。
3.对合同一方信誉,屡约能力的审查:
信誉和屡约能力是合同是否能全面履行的关键,这方面的审查较难,要求审查合同的法律顾问具有相当的签合同经验和多层次的搜集信息的能力。如了解对方同其它客户的业务信誉,对方的经济实力,老板的社会关系等等。当然,在实际合同履行中,也有制造假信誉,搞小额信誉屡约,大额骗取货物的现象。
三、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1.合同条款的审查。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
2.文字审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戏,使用规范的语言能够避免误会防止争议的发生。
3.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
4.涉他权利审查。合同标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利益,应该进行审查,避免侵权。
5.清洁条款审查。清洁条款的审查很重要,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仿制模仿的技术非常高了,清洁条款对于避免纠纷发生很重要。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