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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多久可重新招标?

2024/4/26 12:34:18发布6次查看
废标后多久可重新招标?我们都知道招投标并不是一直都很顺利的,都会出现这种哪种的情况,也会导致废标的结果,很多朋友就有这样的疑问了,废标后多久可重新招标?哪些情况会导致废标?
废标后多久可重新招标?
1、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第二天可以发二次公告
2、部分项目:在评审中有废标条款,在评审废标条款后,投标人已经不足3家,投标报价不具竞争性,招标投标评审失败,第二天可以发二次公告
废标后多久可重新招标?哪些情况会导致废标?
第二次招标需要重新报名。
第二次购买招标文件原则上不再收取费用。
第二次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话,原来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仍然需要重新参加资格预审。
重新组织招标,就与第一次招标没有直接关系,招标人可以对招标资格条件等进行部分调整。
哪些情况会导致废标?
一、因“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章的”,作废标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二、因“提供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委托代理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委托代理人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三、因“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作废标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注意: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
(1)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提供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的;
(3)委托代理人非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的;
(4)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5)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章的;
(6)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未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的;
(7)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8)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字迹或提供的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0)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11)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2)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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