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破坏监管秩序罪:
1.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2.侵害的客体是监押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则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实施了法定的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1.殴打监管人员的;
2.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3.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4.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三、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因为我们国家的缓刑制度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当然具体能否进行一个缓刑方面的适用的话还需要看当事人的认罪的态度,还有他的具体行为的危害程度。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