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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2024/4/20 16:34:28发布7次查看
尊老爱幼一直都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我国道德要求做到的,也是法律进行保障的,那么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遇到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时,可以去居委会开证明,或者可以收集相关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实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
二、遗弃婴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遗弃婴儿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遗弃人对婴儿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二)遗弃人需要具备抚养婴儿的能力;
(三)遗弃人有义务和能力抚养而不抚养导致婴儿遭受严重的损害,情节恶劣。
三、遗弃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的相关内容,关于遗弃家庭成员证据材料的内容,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证据收集,证人证言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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