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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认定不交包装费不退货为霸王条款

2024/4/20 13:59:28发布7次查看
承诺24小时上门安装,消费者等了8天却没见人;包装箱子还要保存一个月,否则不退货。昨天市民罗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诉说了自己在苏宁电器购物后遇到的烦心事。
17日下午,市消协认定,苏宁电器规定的家电没有外包装不退货属于霸王条款。
苦等8天未见安装工
罗先生告诉记者,1月14日下午,他在苏宁电器香港中路店花了13900元买了一台索尼46英寸彩电,“当时,商场的营业员承诺24小时上门安装,并告诉我不要打开包装箱,否则出现问题他们不负责。当天下午,彩电就送到我家了,工人说次日上午就可以上门安装。”
罗先生满怀欣喜地在家等着对方,等了4天但一直没人上门服务。“我给苏宁打两次电话,他们说给我联系一下,却没有了下文。”罗先生随后投诉到消协。又过了4天,直到1月22日,实在等不及了的罗先生只好自己动手打开包装箱子,原本想装成壁挂的彩电,只能放在电视柜上了。
“就在我安装了电视后,苏宁电器给我来电话,说下午会来人给上门安装。我说不用了,我自己安装好了。”罗先生愤愤不平地说,“原先的承诺怎么不算数了,至今他们连个道歉的话语也没有?要是电视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呢?谁来给我负责任呢?”
包装还要保存一月
罗先生购买了彩电后,苏宁电器的营业员告诉他,电视包装箱要保存一个月,否则出现质量问题,商场不给处理。昨天,罗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张发票上,记者看到背面印了一条“外包装保存一个月”的字眼。“包装箱子挺大的,占据了阳台的大部分空间。”罗先生说,苏宁电器的这条规定根本不为消费者考虑。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了苏宁电器香港中路店,在三楼电视卖场,家电部的一名营业员告诉记者,在市内四区、崂山区的顾客,他们一般会在三、四天上门安装电视。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如果没有包装箱,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场不给处理。记者拨打苏宁电器青岛地区客服电话,16号接线员告诉记者,电器的安装不归苏宁,由厂家售后来负责。不过她说,罗先生的情况,如果出现问题的话,应该由厂家来负责任。
至于包装箱子要保存一个月的问题,16号接线员说,这是苏宁的规定,消费者如果没有包装箱,苏宁要收取一定的包装费,才能办理退换货手续。(记者 陈勇 摄影报道)
收取包装费属霸王条款
昨天,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韩冰告诉记者,市消协调查发现,消费者在没有包装的情况下要求退货,商场规定要收取100-300元价格不等的包装费,否则不予退货。商场收取“包装费”是一种不平等条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市消协认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只要符合“三包”规定,商家就不得因为没有外包装而拒绝承担“三包”义务。消费者购买的是商品,外包装是来保护商品的,消费者没有义务来保存这个包装。
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王峰认为“外包装保存一个月”、“收取包装费”只是商场的单方规定,没有法律效力。商场没有权利收取包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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