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吡啶类产品水分测定方法的原理、仪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高温炼焦回收煤气中所得的粗轻吡啶,经分馏制得的纯吡啶、α-甲基吡啶、β-甲基吡啶馏分、吡啶溶剂等水分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 不大于1.0%。
原理
试样中存在的水分使卡尔·费休试剂中的被二氧化硫还原,在吡啶和甲醇存在的条件下,生吡啶和甲基硫酸氢吡啶,反应方程式如下:
h2o+i2+so2+3c5h5n+ch3oh→2c5h5n·hi+c5h5n·hso4ch3
由于上述反应产生的电流使微安计指针发生偏转,即达到滴定终点。根据滴定所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量,计算出试样水分的含量。
仪器
微量水分测定仪。
注射器: 5ml和10ml,带有5号不锈钢针头。
分析天平: 感量0.0001g。
架盘天平: 5kg,分度值5g。
滴液漏斗。
试样的分析
用注射器向测完水值的滴定瓶中加入5g~10g试样(在天平上用减量法称量,准至0.0002g),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记下消耗卡尔·费休试剂的毫升数。
结果计算
试样水分含量x (%)按式(2)计算:
式中:
f 一一卡尔·费休试剂的水当量,g/ml;
v 一一滴定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体积,ml;
g 一一试样的质量,g。
精密度
重复性和再现性均不得超过表1规定。
京都电子kem 容量法卡尔·费休微量水分测定仪mkv-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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