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流拍如何处理
司法拍卖出现流拍情形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及时组织下一次拍卖;若三次流拍,则应当将其进行变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司法拍卖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