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针》的要求,木制包装材料必须采用加热或甲基溴熏蒸等方式进行处理,并获取国际公认的国际植物保护协定(ippc)标识后才可进入加拿大。ippc标识也可以用相关处理方式的植物检疫证明替代。不符合上述进口要求的木质包装将被拒绝入境,货物的进口方承担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善处理的责任。《方针》的适用范围包括用于包装、保护、支撑、运输或垫料的紧密材(不包括人造木材和纸制品)。具有明显寄生迹象的货物将被拒绝入境。《方针》不适用于利用加拿大或美国本土木材制造且仅在加拿大和美国本土之间运输的木制包装材料。
加边境服务署称,加拿大仍将继续执行联合国环境保护项目项下的《1992年蒙特利尔损害臭氧层物质协议》(the 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1992)),根据该协议,尽管对木制包装进行甲基溴熏蒸是目前较为有效的处理方式,但加拿大政府仍然鼓励用其他方法替代甲基溴的使用,以减少并最终淘汰一些甲基溴的使用。
加拿大政府自2002年3月起采用《方针》。在两年多的过渡期内,加政府一直就新要求的实施与相关产业进行磋商和联系,并于2004年1月向有关进口商发出可能正式实施新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toront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