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的功能中,首要的就是卫生安全功能,就是说食品包装无论是其本身还是其使用都不应对所保护的食品产生危害。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与包装安全始终采取着两头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就在于管理条块分割,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与管理,例如在“pvc保鲜膜致癌风波”中,就出现质检总局与卫生部两大部门“打架”的情况——先是卫生部明确表态,“我国的保鲜膜生产标准没有过时,按照国标生产的pvc保鲜膜对人体无害”,紧接着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对进口和国产食品保鲜膜的专项检查结果,证实部分pvc保鲜膜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多头管理为食品与包装安全埋下了隐患。
相反,虽然在美国食品与包装安全也是由多个门部监管,可各部门间却是相互监督、相互协助的关系,它们均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承担着食品与包装安全职责,对总统、国会、法庭及公众负责。而我们的监督部门却往往忽略自己的职责,忘记了自己对公众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