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刑诉法规定是对精神病进行鉴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分别从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诉讼能力、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等几个方面进行鉴定。
二、哪些人员需要进行精神鉴定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三、精神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精神病鉴定一般是30天。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民法典》中精神病人属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恩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