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确定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重点是国有重点大矿周边地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矿山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矿山布点过密、生产规模过小的小矿集中区,以及安全隐患较多、环境污染较严重的矿区。
为了确保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有序进行,江西省对整合进度进行了细致安排。采取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分期分批稳步推进。*阶段为方案编制阶段。确定德兴富家坞铜钼矿区等11个矿区,为江西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重点矿区,其中2007年完成德兴富家坞铜钼矿区、修水香炉山钨矿区、武宁石门钨矿区、都昌阳储岭钨矿区、龙南离子型稀土矿区、德兴金山铜金多金属矿区、吉安油盘铁矿区等7个矿区的整合任务。江西省政府要求江西省*、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有色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专家组)对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会审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第二阶段为整合实施阶段,时间从2007年8月开始至2008年8月结束。在一年的时间内,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属集团公司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对确定应限期淘汰、关闭的矿区和资源整合中被整合的矿山实施关闭;整合矿区拟保留或重新确定的法人主体和需实施改扩建的矿山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审批等相关手续。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列入省整合的7个重点矿区,有关设区市政府要于2007年11月底前,向省政府提出整合申请验收报告。第三阶段从2008年9月开始至2008年12月结束,为检查验收阶段。省*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整合矿区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整合工作的有关问题。同时对整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和推广。整合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后,省政府将组织对设区市整合工作进行验收。没有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地区,暂停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证照的审批。
江西省强调,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市、县级政府是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地区整合工作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合实施方案,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稳妥、有序地开展本地区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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