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2003 年 5 月,日本修订了《食品卫生法》。根据《食品卫生法》,2006 年 5 月 29 日起日本开始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 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并执行新的残留*。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大残留*;对于未 制订大残留*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 0.01 mg/kg。
• 欧盟:欧盟 2002 年发布了《欧盟一般食品法》(ec178/2002),规定了食品法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并专门成立了欧盟食品*, 负责制定欧盟统一的农药大残留*,这些标准以欧盟法规《动植物产品中农药大残留*》(ec 396/2005) 形式 发布,该法规定了欧盟将对现有的农药残留*相关指令进行合并和修订,统一欧盟 27 个成员国标准,涉及 1100 种杀虫 剂在 315 种农产品中的高残留*,并对现有标准不能覆盖的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采用 0.01 ppm 的统一标准。
• 美国:美国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主要有 3 个,环境保护署负责农药登记、注册及标识,制定农药、环境化学物的残留*和 有关法规,公布《化学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与残留容许量豁免》;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肉类 和家禽产品除外);美国*的食品安全检验局,负责肉类和家禽食品安全。美国已制定了涉及 380 种农药约 11000 项农药 大残留*,此外还对有致癌性、未确定安全剂量的农药实行“零残留”制度。
• 联he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负责联he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标准项目的政府间工作机构。至 2009 年,食 品法典委员会已制订 168 种农药 3338 项*标准。2011 年 4 月,第 43 届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新制定 19 种农药 167 项法典农药残留*,修订 13 种农药 50 项法典农药残留*。
目前,随着新型农药的不断出现,农药种类的增多,检测样品品种不断增多,残留*不断降低,越来越要求我们采用更快 捷更灵敏的仪器进行实际样品的检测。赛默飞的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tsq 8000 evo 正是为了满足日益增加 的检测要求而推出的。tsq 8000 evo 不仅具有超高的灵敏度,可以满足残留*不断降低的检测要求,同时也具备高通量的特性, 一针进样可以同时检测几百种农药的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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