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合同的特征
(一)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二)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同成立后,只有借用人单方面承担偿还的义务。出借人则享有收回原本或收取本息的权利,而不负对待给付的义务。但对于有偿的借贷,如标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应另换无瑕疵的物,借用人并得请求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一般认为,出借人对故意隐瞒实物的瑕疵所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三)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借贷合同的目的,在以货币或实物供对方消费或处分,使借用人通过借用合同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出借人必须是有权处分标的物的人。标的物亦限于货币和其他代替物,其风险亦由借用人承担。因此它与借用合同以及租赁合同以特定物为标的,且不移转所有权不同。
二、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
(一)借贷合同一方不履行借贷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借贷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会够成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诸如在签署借贷合同后,出借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放款就构成了违约,此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放款。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公民、单位在签署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是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违约情形出现之后,违约一方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的,但是约定的数额,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若是违反规定,将会导致借款合同部分、或者是全部无效。
三、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利息率为每月______%(大写)______。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在乙方不能按时还款时,丙方应需承担乙方还款的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贷合同的特征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借贷合同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借贷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