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内容不可以出现在离婚协议中,否则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1、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生育的;2、限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或要求其与子女断绝关系的;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4、其他无效的内容。离婚协议中哪些内容是无效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