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怎么样仔细寻找,在漂亮的外包装上,就是找不到生产日期。近日,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绍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的食品质量安全月联合执法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了一批生产日期等标识不规范的产品和过期食品。 在绍兴某米业公司,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准备出厂的袋装大米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该公司负责人拿来一张纸片解释说:“这个合格证上标有生产日期,是放在包装袋里面的。”检查人员指出,厂家这样的做法不规范,按规定,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标识必须在显著位置标出,另外,该产品的“精洁米”名称没有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在龙华超市鉴湖路连锁店,检查人员发现,一些“冰糖燕窝”和“冬虫夏草口服液”没有标明主要成分含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没有标出主要成分和配料表。而会稽山亨达食品厂2005年1月14日生产的橘红糕等产品已经过期。检查人员当场查封了在该超市销售的橘红糕等产品。
浙江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选购时应该认清这些标识是否标全,以免买到问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