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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条件的规定

2024/3/28 12:26:43发布21次查看
一、房屋出租条件的规定
房屋出租条件的规定如下:
1.该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证;
2.出租人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3.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二、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三、违反租赁合同赔偿多少
违反租赁合同赔偿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降低。如果过低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额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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