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风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凤香型白酒 feng-flavour chinese spirits
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酒海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乙酸乙酯和己酸乙酯为主的复合香气的白酒。
酒海 big conservator for spirits storage
用藤条编制成容器,以鸡蛋清等物质配成粘合剂,用白棉布、麻纸裱糊,再以菜油、蜂蜡涂抹内壁,干燥后用于贮酒的容器。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
低度酒: 酒精度18%vol~40%vol。
要求
感官要求
高度酒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要求
高度酒的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
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净含量
按*[2005]第75号令执行。
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 gb/t 10345 执行。
净含量的检验按 jjf 1070 执行。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 gb/t 10346 执行。
标签应符合 gb 10344 的规定。酒精度可表示为%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酒精度/(%vol) gb/t 10345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有关酒精度的测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以乙酸计)/(g/l) gb/t 10345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gb/t 10345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电子kem 高精度台式酒精浓度测定仪 alm-155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酒精浓度测定仪 da-130n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