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俄勒冈州1972年通过《瓶罐法案》,规定对绝大多数饮料容器收取5美元的押金;而对于政府认可、被制造厂商采用的容器,只收2美分,以鼓励对饮料瓶作统一设计,使之便于分拣和再次使用。实行押金制度后,这些州饮料罐的回收率都在90%以上,远远高于美国平均回收率。
美国还有几个州规定商店必须要有的回收措施。如加利福尼亚要求,对售出的易拉罐饮料,必须让顾客能在4千米范围内退送到回收点,否则不准经营。该州易拉罐的回收率达到60%。
瑞典从1984年开始生产铝制易拉罐,不再生产马口铁罐。政府要求易拉罐回收率必须在75%以上。瑞典由于政府强令对所有包装容器收取押金,很短的时间内使回收利用率达到85%。回收量为1.1万多吨,瑞典法律还禁止易拉罐出口,仅供本国重熔加工。
在意大利,它鼓励500多个城市和地区开展回收利用废铝罐的活动,使这些地区回收率达到15%~20%;
信息来源:和讯特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