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有:1、主观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2、客观上,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引发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